lsscsyc 发表于 2022-11-8 16:15

喜好归喜好,死亡威胁即越界

无论喜欢还是讨厌,如果因为公开发表自己的观点,而且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,在法理上就不可以被随意人肉甚至死亡威胁当然在棒子国,死亡威胁是不是违法,我就不知道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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